民事糾紛與契約爭議
借貸、買賣、損害賠償、契約審閱與履約爭議。
Practice Areas
從民事糾紛到商務契約,先把事實、文件、期限與風險整理清楚。
借貸、買賣、損害賠償、契約審閱與履約爭議。
告訴、偵查、審判、和解協商與案件策略評估。
資遣、薪資、職災、競業禁止、勞動契約與公司內規。
買賣、租約、共有物分割、鄰損、土地與房屋糾紛。
離婚、監護、扶養、遺產分割、家族財富治理與信託。
公司治理、新創法務、投資合作、商務談判與跨境議題。
Legal Notes
以下為一般法律資訊,實際案件仍應依具體事實、文件與期限判斷。
收到開庭通知、補正命令、支付命令、判決或行政處分時,先記下收受日期、回覆期限與開庭時間,並保留信封與文件完整影本。
一般民事請求權可能因長時間不行使而消滅;不同請求也可能有較短期間。遇到借款、損害賠償、契約履行爭議時,應及早確認時效。
資料來源:民法第125條告訴乃論之罪,原則上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。是否屬告訴乃論、期間如何起算,應依個案判斷。
資料來源:刑事訴訟法第237條工資原則上應全額直接給付;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,預告期間會依年資不同而變動。薪資單、出勤紀錄、對話紀錄與離職通知都應保存。
資料來源:勞動基準法第16、22、23條繼承人如要拋棄繼承,應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為之。若涉及債務、遺產或多名繼承人,建議先整理家族關係與財產資料。
資料來源:民法第1174條買賣或租賃前,應確認標的、權利範圍、價金、押租金、修繕責任、點交、提前終止與違約金。交易行情可搭配內政部實價登錄查詢。
資料來源: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Attorney Profile
戴嘉志律師執業逾十年,現為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,並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資格。
業務領域包含民商事爭議、不動產、勞動法、保險、家族財富治理與信託、重整清算與破產法,亦熟悉公司治理、契約審閱與跨境法律議題。
Consultation Flow
先提供案件類型、對方資訊與急迫期限,便於初步判斷。
上傳或列出契約、判決、存證信函、Line 截圖等關鍵資料。
週一至週五 10:00-18:00 可安排初步諮詢時段。
完成利益衝突檢查後,進一步討論訴訟、協商或契約規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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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先提供必要資訊。送出表單不代表律師已接受委任,亦不當然成立律師與當事人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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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資訊依名片與公開資料整理,正式發布前可再確認是否要全部公開。